扬州市疫情防控年第3号通告
年3月9日凌晨,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外省(市)协查函排查到的1名密切接触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已由医院诊治。市区两级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已立即组织开展流调排查、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社区防控等应急处置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及时主动报告信息。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扬返扬人员,应在抵扬前或抵扬后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广大市民应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