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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地铁车站居民区江苏发布无障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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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省住建厅、省残联联合发布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记者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年以来,省检察院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专项监督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件。

典型案例1

消除信息障碍跨越“数字鸿沟”

——督促规范信息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

年12月30日,扬州市某县检察院在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座谈会上获悉,残障人士、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存在信息障碍问题,不能清晰准确地获取有效信息,影响了正常生活。

检察机关进一步调查发现,在网络、通讯、出行等日常生活多个方面,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接受信息服务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障碍。包括残障人士公共服务网站设计未达到无障碍标准,缺乏语音读屏播报、手语演示、字体图标缩放等辅助浏览功能;部分电信营业场所缺少专用服务台,智能移动设备缺少语音录入、文字语音转换、方言识别等功能;部分城乡公交车文字提示、语音报站等设备运行不正常。

信息化时代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然而,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由于受身体机能或认知水平的限制,很难方便、安全地享受信息发展成果。如果不帮助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乘坐“数字列车”,他们势必会成为信息化时代的“局外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帮助跨越“数字鸿沟”。

检察机关认为信息障碍问题侵犯了特殊群体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依法立案。年4月12日,扬州某县检察院依法向3家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积极履职。4月19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电信业务经营者召开座谈会,进行诉前磋商并完善整改方案。截至目前,残障人士公共服务网站已增加语音播报、字体图标缩放等无障碍辅助浏览功能,行政机关投入40余万元为视障人士配备阅读辅助工具;已建成3个特殊群体专用电信业务办理示范厅;完成辆公交车语音设备检修,逐步淘汰不符合无障碍要求的车辆50余辆。

典型案例2

盲道不能“盲管”!公益诉讼促“都管”

——督促整治道路无障碍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

盐城市某县检察院调查发现,该县县城多处盲道存在被损坏、阻断及占用等问题,给视障人士出行造成不便及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年2月19日,检察机关对上述问题立案调查。经调查,截至年底,全县共有视障人士人;县城区域盲道被损坏22处,被其他市政建设阻断15处,被车辆违规停放占用处,被沿街商户占道经营52处。经调阅相关文件,盲道的建设维护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负责,沿途车辆停放的监管由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交警大队)负责,沿途商户占道经营的监管由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城管局)负责。实践中,盲道的“建、管、护”存在职能交叉、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年2月26日,检察机关召开道路无障碍设施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邀请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残联负责人参加。检察机关出示了盲道被损坏、阻断及占用的照片和视频,协助梳理了行政机关“建、管、护”的职责分工。各行政机关依职能认领盲道被损坏、阻断、占用的问题。

听证会后,检察机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住建局、交警大队、城管局开展专项行动,有效整治盲道被损坏、阻断、占用等问题。收到检察建议后,各行政机关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交警大队牵头,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整治车辆违规占用盲道问题;城管局牵头,发布公告,整治商户违规占用盲道问题;住建局牵头,新建盲道余米,修缮盲道余米,拆除盲道阻碍物余处。

典型案例3

科技赋能,助力城市无障碍出行

——督促保障残障人士出行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

窨井盖、路障石球、减速带等保障行人出行安全的设施以及非机动车等一旦被设置或停放在盲道、缘石坡道、无障碍通道上就成了残障人士出行的“绊脚石”。

年3月,苏州市某区政协委员在提案中指出,辖区一地铁站无障碍通道受阻导致轮椅无法出行,无障碍设施亟需完善。苏州某区检察院将该提案事项作为公益诉讼线索进行研判,至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对辖区部分CBD商圈、地铁换乘站点、旅游景区等进行实地踏勘,梳理出盲道被占用、无障碍车位被占用等残障人士出行多处“痛点”。

检察机关针对上述问题立案调查,并与相关行政机关开展磋商,明确整改区域,协同市区两级残联开展走访调研工作,了解残障人士出行需求。年4月22日,检察机关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进了全区96处破损盲道维修,重新划定非机动车停车点位24处,增设余米非机动车阻车设施,推动提升包括大运河景区在内的无障碍环境。

年9月3日,检察机关开展“沉浸体验+协商评议”案件公开听证,邀请市区两级残联、区政协、残障人士代表作为“无障碍体验员”,随机抽取部分现场,查看验收整改效果。检察机关还与某科技公司对接,将整改成效嵌入该公司开发的年苏州市政府为民实事项目“苏州市无障碍地图APP”。同时,在APP页面增设“检察公益投诉”模块,方便残障人士按照无障地图APP出行时,精准发现“绊脚石”,及时投诉。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共发现线索10余条,立案7件。

典型案例4

专家出智,优化车站无障碍出行

——督促维护火车南京南站无障碍设施公益诉讼案

南京南站作为亚洲第一大火车站、第一家“零换乘”的交通枢纽,其坐落的区域交通发达、人员密集,残障人士、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出行意愿强烈,建成十余年间为无数重点人群提供了无障碍出行服务。年4月初,某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铁检院)在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中,对南京南站的无障碍环境进行了现场查勘,发现南京南站虽然无障碍设施基本齐全,但存在无障碍服务设施使用不便,设置不规范等问题。

铁检院采取检校合作方式,邀请江苏开放大学无障碍环境建设专家团队,共同对火车南京南站综合体研究制定检查方案。检察官、高校专家与铁路车站工作人员一起,用时二十余天,围绕进站、购票、候车、乘车、转乘市内交通、停车等环节进行全链条检查,并现场与车站残障人士沟通,倾听实际体验和意见建议。在专家团队协助下,铁检院形成专项调查报告,指出了无障碍引导提示标识缺失、盲道衔接不畅、轮椅席位缺失、低位服务设施不符合规范等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25条。

年9月7日,铁检院组织召开无障碍环境建设听证会。邀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残疾人联合会、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相关职能单位以及残障人士代表参加。9月9日,铁检院向责任单位送达检察建议。该检察建议就南京南站盲道设置、无障碍卫生间设置、无障碍楼梯和电梯设置、低位服务设施、无障碍标识等急需解决改进的问题进行了阐释并提出改进建议。

检察建议送达后,铁检院、专家团队、车站方再次齐聚南京南站,对无障碍设施整改现场进行指导。目前,南京南站坡道、无障碍座席等数量和比例达到标准要求;原低位服务设施增加了符合实际需求的容膝空间;无障碍卫生间地面使用防滑地砖,坐便器、洗手池成年人和儿童版分设,空间增大方便轮椅通行、回转;无障碍卫生间和普通卫生间增加立体显著的灯箱标识,远处即可分辨清楚;对健康码、无纸化车票等进行更新升级。

典型案例5

检察公益诉讼,诊疗“生病”的无障碍电梯

——督促整治居民小区电梯无障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相关设计规范等规定,新建住宅小区施工方案中设计的无障碍电梯,应设置扶手、低位按键、报层音响等无障碍设施。

年1月,泰州市某区残联向检察机关反映,部分新建住宅小区电梯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到位,给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障人士出行带来困扰。1月27日,经研判,泰州市某区检察院决定对新建住宅小区无障碍电梯设置监管问题立案调查。检察机关经调查发现,多个新建住宅小区未规范建设无障碍电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年3月11日,检察机关向该区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上述无障碍电梯不规范情形依法责令改正。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通过查阅工程档案、现场检查电梯设施,全面排查全区新建住宅小区无障碍电梯设施情况,发现全区数百部电梯在施工图中标注为无障碍电梯,但无障碍设施不全。行政机关组织召开居住建筑电梯无障碍设施整改推进会,及时向相关开发建设企业下达了工程质量监督整改通知书。

年12月,检察机关会同行政机关,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查验开展整改“回头看”,部电梯已经整改到位,剩余27部电梯因原开发建设企业已停业,政府另行制定相关措施。此外,行政机关对全区在建住宅工程项目加强监管,确保在建小区电梯无障碍设施与房屋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

典型案例6

检察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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