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制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4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现面向高邮市生源江苏省级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和省公开招聘文件有关报考资格条件规定,面向高邮市生源江苏省级乡村定向师范生;同时,须具备本公告及《年高邮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高邮市教育体育局(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