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医院新区分院(医院)年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6月3日至年6月10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岗位简介表》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
医院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下统称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医院于年6月3日在医院新区分院(医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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