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南京铁路公安处扬州火车站派出所发布公告,为进一步维护铁路运输安全,充分发动广大群众爱路护路的积极性,根据《铁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决定对举报下列危害铁路安全行为的实行奖励:
1.攀越、钻爬铁路防护栅栏及附属物或进入封闭式铁路的;
2.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或使用无人机的;
3.向列车投掷物品或在铁路附近使用弹弓、气枪等可能击中列车的;
4.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以及在钢轨上摆放石子的;
5.在铁路沿线焚烧秸秆、垃圾、其他物品的;
6.其他在铁路附近的可疑人、可疑物、可疑事,可能危害铁路安全的。
警方表示,举报情况一经查实,每件给予奖励50元人民币。
举报-
此外,铁路警方还向铁路沿线群众、中小学生发出10点倡议:
铁路沿线群众、中小学生:
一、不要爬、钻防护栅栏进入铁路,更不要破坏防护栅栏;
二、不要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
三、不要击打列车、爬车、钻车;
四、不要向列车抛挪、弹射任何物品;
五、不要偷盗、拆卸、破坏铁路沿线任何设施设备;
六、不要在铁路两侧100米内升放风等、气球、无人机、航模等物品,更不要向供电接触网抛挪任何物品;
七、不要在铁路线路两侧二十米内和防护地内放牧,大牲畜(牛、马、驴、羊等)不能穿越铁路;
八、不要破坏铁路路基,护坡、排水沟和防护林木、护草坪;
九、不要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取土、挖砂、挖沟建造建筑物、构筑物;
十、不要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堆放重物、焚烧物品、倾倒垃圾和其他有害物质。
“要积极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敢于制止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人和事,一旦发现要及时向铁路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警方表示,违反规定,给铁路造成损失,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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