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记者从南京遇害女大学生李某月父亲李胜处获悉,李某月遇害一案由西双版纳州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原因是犯罪嫌疑人洪某的代理律师向警方提出应对洪某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对此,有律师表示,提出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是犯罪嫌疑人应具有的基本公民权利,但如果洪某是精神病人,却能够指挥另外两人作案有违常理。如果三名犯罪嫌疑人都是“精神病人”,那只能说明,三人都想逃避刑事处罚。
李某月
李某月父亲:洪某心思缜密曾故意将女儿“去向”引向国外
李胜微博截图
李某月父亲李胜
李胜说,当在电话中听到洪某故意把李某月的失踪,与偷渡、贩毒、赌博等事件联系起来时,李胜已经怀疑洪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因为按照他对女儿的了解,李某月的规划是在南京生活,提升学历,以后开一个小店安安稳稳过日子,绝对不可能与贩毒、赌博、偷渡沾上半点关系。据此,他也向勐海警方说出了他对洪某的怀疑。
李父认为洪某不可能有精神病
8月4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公安局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与张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谋杀人,张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某月诱骗至该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
李某月生前与洪某的合照
对此,记者致电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但电话未能接通。勐海县公安局办案民警称,是否退回补充侦查不便透露。
律师:一个精神病人能够指挥另外两人作案吗?
杨柱律师说:“犯罪嫌疑人家属有权申请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但司法机关也有权驳回申请。如果我是公检法的办案人员,依据基本常识,我是不会允许鉴定的。一个精神病人指导正常人杀人,或三个精神病人合谋杀人,就是一个出闹剧,这恰好证明犯罪嫌疑人想逃避处罚。如果没有精神病的迹象,鉴定都没有必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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