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江苏省公务员笔试辅导班招生简章(基础提升班12月1日开课)
★年扬州及县区教师招聘考试辅导班招生简章(寒假开课、各学科分班教学)
★年扬州地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辅导班招生简章
有财会、计算机专业班
备注: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申领见本文底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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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具有扬州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扬州(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可提供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驻扬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也可凭高校学籍证明和已有合格学历在本市相应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须在相应认定机构医院参加体检);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人所获学历应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六)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
四、现场确认
申请对象于年10月11日至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将下列规定的证明材料提交至扬州市教育局(淮海路54号)馨德楼室,逾期不能提供者不能参加下一阶段认定。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档案袋自备)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一式2份,正反打印,装订)。
(三)小二寸纸质照片1张,贴在照片粘贴页上。
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33MM(宽)×48MM(高)。
(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者另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在人事关系所在当地申请者,另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等材料(一般为聘用合同和社保证明);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另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包括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注意: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