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我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年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有扬州市户籍,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4月7日之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年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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