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新形势下加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张梓太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王太高教授一行应邀到北京市隆安(扬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隆安·扬州”)调研指导工作。同时,隆安·扬州诚邀欧盟中国招商大使张毅主席出席本次沙龙作共建交流,隆安·扬州首席文化顾问刘俊主席、隆安·扬州总负责人许晓主任,扬州大学法学院原副院长、隆安·扬州胡吕银律师、扬州大学法学院教授、隆安·扬州婚姻家事中心负责人李秀华律师、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副教授、隆安·扬州王守东律师、隆安·扬州创始合伙人张丽娜律师、隆安·扬州行政总监耿金琴和隆安·扬州市场中心负责人居剑豪等人热情接待。
并且,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三方就围绕环保法治建设、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服务能力、欧洲技术引进、资源再生利用、中欧贸易创新合作、市场前景以及商业运作模式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深入研讨与交流。
张梓太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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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梓太,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复旦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
主要从事环境与资源法、能源法、海洋法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社会任职
全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
上海市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
上海市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会会长。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环境保护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
国家海洋局中国大洋协会理事;
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研究项目
1.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础理论研究(国家环境保护部)
2.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研究(国家环境保护部)
3.环境行政执法类型化研究(国家环境保护部)
4.深海海底资源勘探开发立法研究(国家海洋局)
5.气候变化背景下低碳城市的政策措施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6.环境资源法典化基础研究(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7.应对气候变化适应性战略法律问题研究(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8.人类活动下区域环境演变与生态系统调控——区域生态安全的法律调控(“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9.防治PM2.5立法支撑技术研究(唐仲英基金会)
10.环境监管执法考核制度研究(上海市环保局)
王太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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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太高,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理事、江苏省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组成员,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等。
科研项目
课题研究:先后完成“行政许可条件研究”、“行政补偿制度研究”等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项目多项,正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权力清单的理论与实证研究”的研究工作。
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等各种课题10多项,如:
《选举制度比较研究》,江苏省教育委员会课题
《行政补偿制度研究》,江苏省“十五”规划课题
《近十年中国共产党民主法制思想研究》,江苏省“十五”规划课题
《公益诉讼研究》,江苏省教育厅课题
《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研究》,江苏省政府专项课题
《行政公益诉讼研究》,南京大学课题
出版著作4部,在《法学研究》、《行政法学研究》、《比较法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科研成果曾获江苏省、中国法学会等多个奖项。
#01
首先,许晓主任代表隆安·扬州对张梓太教授和王太高教授一行的到访表示欢迎和感谢,并向其全面介绍了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隆安”)的办所理念、品牌建设、团队建设、业务领域、社会荣誉、独特优势以及近年发展规划等具体情况。随后,许晓主任从品牌、专业、硬件、党建、文化、人才、公益等方面向张梓太教授和王太高教授一行汇报了隆安·扬州的定位与特色,并着重介绍了隆安·扬州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优化的组织架构。张梓太教授和王太高教授一行对隆安·扬州强劲的发展实力、丰富的文化理念、专业的法治团队以及精彩纷呈的党建工作和公益活动等给予充分肯定与赞赏。
#02
接着,张毅主席指出,环境保护与法律服务的合作模式是相当新颖的,并且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隆安·扬州应当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资源的法治宣传,提高全社会环保法治意识。同时,张毅主席向在座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欧盟中国城市发展委员会的成立背景、人员构成、职能优势等,并着重介绍了委员会代表性项目——“建筑垃圾终结者”阿吉斯破碎机。张毅主席指出,委员会目前与欧洲多家知名科技企孵化器建立了广泛的合作伙伴关系,因中国现在良好的投资环境,在了解中国城市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委员会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结合自身优势,依托欧洲在生态环境治理、医疗健康等领域的先进经验上,通过项目合作方式助力中国城市管理服务,全力服务中国企业和项目建设。此外,张毅主席表示,随着中国环保、节能产业的快速发展,强化以环境综合治理为核心,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将会是中国企业未来发展刚需,这也是符合中国新时代背景之下企业发展的新路径。张毅主席期待未来中国企业与欧洲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更多的项目对接、产品研发、项目合作等,促进资源、信息与人才的共享,推动中国企业与欧洲企业优质资源的合作,推进中国社会经济发展。
张梓太教授对隆安·扬州强劲的发展实力、丰富的文化理念、专业的法治团队以及精彩纷呈的党建工作和公益活动等给予充分肯定与赞赏。他认为,生态文明已写入宪法,以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转型是国策。隆安·扬州要把握时代发展之脉,在健全市场准入机制、完善环境法规标准等方面,提供环境保护公共法律产品,降低企业环境治理成本,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
张梓太教授对通过引进欧盟科技创新项目——“建筑垃圾终结者”阿吉斯破碎机来加快中国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利用表示认同与支持。随后,张梓太教授向与会人员分享了我国在生态环境立法上的现状、优势,以及资源开发利用立法的发展趋势知识等。张梓太教授指出,新固废法出台以后,将对“建筑垃圾”的规划、减量和执法产生新影响,促进我国“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回收利用和全过程管理”制度和体系逐步建立,实现建筑垃圾从原来的不可控管理,向“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回收利用和全过程可控管理”过渡,最终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不断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张梓太教授还提出,地方生态环境法制建设,切记要找准环境问题的脉搏、症结所在,要从转变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角度出发,探寻一条真正符合国情、省情的生态环境立法之路。
刘俊主席表示,隆安·扬州始终坚持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依托隆安资源整合优势,以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为重点,促进资源交流与产业对接,着力构建扬州经济发展新格局。助力实现中欧企业进行跨国合作,助推扬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03
会上,王太高教授,就本次会议主题与各位专家学者展开讨论,胡吕银教授,李秀华教授,王守东教授一致认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更需要从模式创新与合规落地出发,同时结合不同区域化下的环境地貌、产业资源、政策扶持等因素推动项目的落地,生态环境的优化,为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良性发展做出积极有益的探索。
#04
与会三方就欧洲技术引进、保护生态环境、环保法治建设的发展前景以及合作战略发展模式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会人员均表示,今后三方将进行深度全面的合作,携手并肩,强强联合,致力于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共同致力打造“中德法律合作研究+中欧科技创新合作+中欧知识产权保护”为一体的运营模式,发展“高、精、专”科技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在中国落地落户,实现三方共创共赢的全新局面,共同推动中国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和能力的发展,加快中国经济创新升级发展。
#05
最后,隆安·扬州总负责人许晓主任表示,中欧关系新动力的主要来源是创新合作,此次座谈不仅加强了中欧之间项目的对接交流与合作,也为中欧之间科技创新交流搭建了友谊的桥梁。期望以此次座谈为契机,中欧能够共谋发展,共创未来,进一步推动中国科技创新,加强环境保护,以科技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点亮“美丽中国”。
由左至右分别为:
北京市隆安(扬州)律师事务所行政总监耿金琴
扬州大学法学院教授、隆安·扬州婚姻家事中心负责人李秀华
北京市隆安(扬州)律师事务所总负责人许晓
北京市隆安(扬州)律师事务所首席文化顾问刘俊
欧盟中国城市发展委员会主席张毅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梓太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太高
扬州大学法学院原副院长、隆安·扬州律师胡吕银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副教授、隆安·扬州律师王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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