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8时30分,长江扬州段突发大雾,水域能见度不足米,辖区通航安全受到严重影响。扬州海事多措并举尽力减少大雾对船舶航行安全造成的影响,以策安全。
根据辖区禁(限)航标准,该局于8时45分对长江扬州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并将交通管制信息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及时传达给辖区各港航单位。海巡艇及时赶赴现场驻守疏导,加强对辖区内航道、锚地的巡查,密切跟踪现场气象变化,做好气象能见度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传递工作,及时发布能见度不良航行警告,提醒辖区过往船舶就近选择安全水域抛锚扎雾,并提醒锚泊船加强值班,避免出现安全隐患。同时,该局充分运用VTS、船舶监管中心、AIS等监控手段,密切注意辖区船舶动态,对各码头、航道及重点作业区域、重点涉水工程等水域通航船舶进行重点监控。
大雾期间,扬州海事还强化联防联控,与地方海事各内河船闸协调联系,因长江航路能见度不良,请地方海事暂时停止内河船舶开闸放船进入长江。
此外,扬州海事还强化雾后疏导工作,加强对辖区码头单位陆域巡查检查,确保长江扬州段能见度不良天气后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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