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完成所有议程。会议决定任命张爱军为扬州市副市长,并决定其为扬州市代理市长。会议还通过关于接受朱民阳辞去扬州市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会议还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张爱军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首先进行联组审议。关于社会组织培育工作,委员们认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不断加强政策创制力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但仍存在规模小、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委员们建议,要深化政社分开,为社会组织充分发展让渡空间;优化发展环境,为社会组织做大做强注入动力;强化科学管理,为社会组织规范化运行构建机制。关于检查《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委员们认为,《条例》实施以来,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将贯彻落实《条例》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着力点,按照坚守“三条红线”的原则,始终坚持依法管水,在推进水务体制改革、用水总量控制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水资源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委员们建议,要进一步强化宣传,规划引领,源头治理,长效监管,完善机制,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推动水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表决通过《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规定》,表决通过关于全市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全市县、乡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应于年12月底前选出。全市市、县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已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全市县、乡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年1月底前召开;县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依法选举产生扬州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扬州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年2月底前召开,并选举产生市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会议还对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测评。
在今天的会议上,张爱军等新任命人员还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卫庆、袁秋年、卢桂平、王玉新,党组成员成吉喜,秘书长林正玉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姚苏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惠琴,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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