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扬州的市民向记者反映,他们买了“扬州创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别墅准备拿房才发现:产权证登记的面积,竟然“缩水”近百平方米,让人无法接受。
范先生:网签写的平方是平方米现在房产证下来了上面只有平方米。市民范先生告诉记者:他先前买了创美置业在刘集开发的龙湖美墅的房产,购房和银行贷款合同上都写明:别墅建筑面积.17平方米,评估总价为万元。但1月14号拿房在即,他网上查询不动产公示信息时大吃一惊——房产证标注面积只有.33平方米,少了近百平米!
范先生:我去找开发商了开发商告诉我一房一价,你这个面积写了,在权利栏一块。开发商解释:别墅是地上三层、地下两层,少标注的面积是地下结构,包含62平方米储藏室和33平方米车库,登记在产权证“权利栏”中。范先生无法接受。
范先生:我们的(购房)合同上并没有标注我们的车库、储藏室的面积。范先生认为:买房时,开发商没有提醒有一百多平米地下室。这直接导致该别墅使用面积缩水、房价虚高!他向当地房管部门投诉时意外发现:开发商的备案合同比业主的购房合同,多手写了一行字!
范先生:经房产部门预测绘,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中,包含储藏室62平方米,车库33平方米。这是怎么回事?记者陪范先生到龙湖美墅售楼处追问究竟。销售经理承认:备案合同上的手写内容确实是后加的。
龙湖美墅销售人员:我们要把实测面积写上去,这个是应房管局要求改的,不是我们私自改的。这块我们承认没有及时告知客户。
范先生:作为我们购房者来说,网签多少平方,产证多少平方应该是一样的。如果不一致,我是不会考虑购买她的房子。
记者咨询法律专家得知:开发商有义务在购房合同中标明地上和地下建筑的区别,以免误导消费者。
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围:地上房屋的单价和地下室的单价是不一样的,这显然就构成了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律师指出:尤其开发商在备案合同上添加备注,事先并未征求业主意见,范先生有权拒绝承认其有效性。
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围:这行字手写的,并没有经过范先生的确认,这显然对范先生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也是不合法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关损失。范先生表示:如果此事无法协商解决,他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合同是双方的法律约定,开发商闷声不响就把合同改了,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这事该如何善后?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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