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机动车车主、驾驶人和考生朋友们: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确保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的生命健康,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号)》《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扬控发[]2号)》《扬州市公安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公安政务服务的通告》的有关要求,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暂停全区部分交管业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暂停交警大队车管窗口、违法处理窗口、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对外服务。
二、暂停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包括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四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以及驾驶人记分审验教育和满分学习教育、考试业务。
1、已预约成功考试的考生,车管所将统一取消约考。取消的考试,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2、已经提交考试预约申请,但未出预约考试结果的考生,可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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