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养老、医疗、工伤、
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之外,
一项新的社会保险“长期护理保险”
正在中国逐步推开,
为失能老人体面养老提供保障。
11月1日下午,记者从扬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颐养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扬州实际,日前市政府印发了《扬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
那么,长期护理保险主要筹资途径有哪些?标准是多少?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和享受待遇的条件有哪些?……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就《方案》主要政策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数据
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重度失能人员约2.53万人
据统计,截至年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91万人(城镇、农村老年人口分别约占61.58%、38.42%),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25.2%。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年人口占比高于全国(17.3%)、全省(20.21%)平均水平,并且呈现高龄化、空巢化的趋势。
记者了解到,所谓失能,是指由于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日常生活必须由他人协助或完全依赖他人协助才能完成的人员。家中一旦出现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整个家庭将面临生活照料困难,经济负担加重。按照户籍人口总数测算,目前我市重度失能人员约2.53万人,失能人员的长期照护需求量大,解决失能人员特别是重度失能人员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
试点范围
覆盖对象为扬州市区范围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记者获悉,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为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一种新型社会保险制度。
《方案》介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为扬州市区(包括市直、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功能区)。试点期间覆盖对象为扬州市区范围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试点期间预估初期成效可概括为‘’。”据介绍,初期成效预估为:一是参保覆盖人群。试点期间,将市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约94万人纳入长护险参保范围。二是年人均筹资标准。年度基金筹集标准为每人80元。三是基金总规模。年度基金筹资规模约万元。四是待遇补偿占比。目前我市一般照护机构的月收费标准约—元,失能人员入住定点照护机构月待遇标准为元、元,待遇补偿比约占60%。五是保障人数范围。试点期间保障重度失能的人数可达人左右。
筹资标准
年度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筹集标准暂定每人每年80元
《方案》写明,长期护理保险基金采取个人缴纳、医保统筹基金划拨、财政补助等途径按年度筹集。年度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筹集标准暂定每人每年80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划拨40元,各级财政补助20元。
同时建立动态筹资与待遇水平调整联动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居民消费水平变化和长期护理保险基金运行等情况,适时调整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并向社会公布。
待遇条件
符合条件的长期护理费用,根据不同的服务形式按“标准”支付
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为: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根据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水平和基金运行情况,逐步扩大享受待遇人员范围,适时将符合中度失能标准人员纳入保障。
享受待遇的条件为: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且失能状态已经持续一段时间,需要长期护理,经申请评估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可以享受长护保险待遇。参保人员经评估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停止享受长护保险待遇。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标准是:符合保障范围和待遇享受条件的长期护理费用,不设起付线,根据不同的服务形式、服务项目及内容,由长护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在定点照护机构中的医疗机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的,按80元/人?天的标准支付。
2、在定点照护机构中的养老服务机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的,按60元/人?天的标准支付。
3、居家接受定点照护机构提供上门照护服务的,按提供的服务项目类型等,对定点照护机构月度支付限额不超过元/人。
4、居家接受家人、亲属、邻居等非定点照护机构提供照护服务的,对失能参保人员发放亲情照护服务补助,补助标准暂定为20元/人?天。
服务机构
长期失能人员可自愿选择服务方式与定点照护机构
记者还获悉,依法成立的具备条件从医院、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能够提供居家照护服务的其他服务机构,均可按规定申请并经评估后纳入定点照护机构范围,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实行协议管理。
长期失能人员根据其自身条件和需要,自愿选择服务方式与定点照护机构。选择定点照护机构提供服务的,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后接受照护服务。
来源:扬州发布客户端,记者周阳
新媒体编辑:凌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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